【原文】 5.45 又东三百里,曰县斸之山①,无草木,多文石。 【注释】 ①县斸(zhú)之山:县山。一说在今山西绛县境内。 又东三百里,曰县斸之山,无草木,多文石。 【翻译】 再往东三百里有座山,名叫县山,山中没有草木,有很多带有花纹的石头。